东营图审下发通知:进一步强化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发布日期: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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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建设工程(尤其是针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图纸内容、合格判定等进行了规定。 《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将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列为判定工程是否合格的依据。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为例,规范全文共426条,除强制性条文165条外,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约201条。 为了全面更好地实施该细则,东营图审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体审查人员认真学习,并下发《关于认真执行《细则》的通知》,及时调整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内容,强化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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