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审查所需资料
发布日期: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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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勘察审查
1、建设单位在数审系统“报审资料清单”模块上传相应资料,具体以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要求为准;
2、勘察单位在相应位置上传勘察任务委托书、勘察报告、勘察纲要;(注意:勘察报告和勘察纲要应同时加盖勘察单位资质章及岩土工程师注册章)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1、建设单位在数审系统“报审资料清单”模块上传相应资料,具体以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要求为准;
2、确保先通过勘察审查,实施数字化审查前完成勘察审查的请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原件或上传扫描件;
3、设计单位按传图要求上传各专业施工图、计算书、结构模型;
4、请设计单位如实填写单体建筑面积,确保系统所填建筑面积、各专业图纸建筑面积与规划一致;
5、达到初设要求的项目须将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对应位置;
6、围墙、水池、廊架等构筑物须提供批准立项文件/概算批复(或第三方造价报告)扫描件;
三、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
1、建设单位在数审系统“报审资料清单”模块上传相应资料,具体以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要求为准;
2、确保先通过勘察审查,实施数字化审查前完成勘察审查的请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原件或上传扫描件;
3、与报审内容一致的批准立项文件/概算批复(或第三方造价报告)扫描件;
4、设计单位按传图要求上传各专业施工图、计算书(每个专业仅能上传一份PDF文件,必要时请将计算书与图纸合并;建筑专业图纸应上传至“其他”专业);
5、达到初设要求的项目须将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对应位置;
四、配套项目施工图审查
1、建设单位在数审系统“报审资料清单”模块上传相应资料,具体以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要求为准;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红线图)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审资料清单;
3、系统填写、图纸设计说明的用地面积必须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致;
4、设计单位按传图要求上传各专业施工图、计算书,其中建筑专业必须上传管网综合图;
5、按主管部门要求上传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专营设施设计条件;
五、装饰装修、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
1、建设单位在数审系统“报审资料清单”模块上传相应资料,具体以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要求为准;
2、所有改造项目均需具备结构专业,结构无需出图的也要由设计单位复核荷载是否满足要求,并出具结构安全确认书上传至结构计算书列表;
3、盖施工图审查章的全套原图(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或第三方设计单位出具的与现场一致的改造前现状图(设计单位签章要齐全,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请分专业上传至计算书列表;
4、幕墙类设计与原主体设计单位不同时,需提供原设计单位结构人员复核与幕墙相连主体结构的安全确认书面意见并签字盖章(上传扫描件至结构计算书列表);
5、幕墙及政府投资的装修改造类项目等,需提供与报审内容一致的批准立项文件/概算批复(或第三方造价报告)扫描件;
六、加装电梯项目施工图审查
1.建设单位在数审系统“报审资料清单”模块上传相应资料,具体以项目所在地住建局要求为准;
2.设计单位按传图要求上传各专业施工图、计算书、结构模型;(涉及改动原主体工程的,需提供原有工程的鉴定报告);
3.建筑物原始勘察报告(无原有工程勘察报告的,需提供加装电梯范围内的勘察报告);
4.提供主体工程竣工图(无主体工程竣工图的需提供原设计图);
5.提供所在单元顶层及标准层各户不动产登记证(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审资料清单);
七、注意事项
1、请注意系统所填信息、所传资料均须与规划一致;
2、施工图日期应为当前报审日期;
3、建筑工程、配套、装修改造类审查均在数审系统“建筑设计立项”模块报审,根据省里统一要求,此类项目均需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新建立项,具体操作详见本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报审操作指南;
4、第三方造价报告必须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签章齐全的正式文件,要求盖有造价咨询机构的公章、造价咨询资质章、造价工程师印章;
5、数审网址http://118.190.115.187/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均需按要求注册后使用,具体详见系统内操作流程-东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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